6月21日上午,庐阳区202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在淮河路第三小学映月校区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余波,区政府副区长康震纪出席会议,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庐阳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分管负责人,区教体局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专职督学,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活动中心、民办中学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参会。
会上,首先对招生系统进行了情况说明和基本操作介绍,区教体局党委委员朱晓艳解读《庐阳区202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区教体局基教科科长袁红卫宣读《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负面清单》、《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若干规定》。长江路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姚明伟代表招生学校作交流发言,大西门幼儿园园长张秀兰、六安路小学校长朱清萍、四十五中校长姚剑作为校园长代表现场签订《诚信招生责任书》。驻区教体局纪检组组长、区教体局党委委员沈成惠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庐阳区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的意见》。
余波在讲话中强调,政策执行要有力,要把牢“思想关”、“廉政关”、“政策关”,服务保障要用心,要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服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宣传处置要到位,要树立大招生观念,广泛宣传庐阳集团化教育办学成果、“双减”成效和学校办学特色,争取家长对招生政策的最大理解、对办学成绩的最大认可,确保招生工作全过程平稳。
最后,郑家凯要求各单位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政策性、敏感性;要扛起责任抓落实,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以更高的标准、更细的措施、更优的服务,圆满完成2023年招生工作。(一审:张雪峰;二审:任琨;三审:钟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