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体检控制线:
男生理科482分,文科509分;
女生理科574分,文科582分。
面试体检(心理测试)于7月3日至7月6日(各设区市考生具体参检时间详见附表)在合肥市联勤保障部队第901医院统一组织,全省女生统一于7月4日参加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生参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和《病史调查表》(附件1、2,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基本信息)。
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每日上午6:20开始检录,9:30停止检录,检录后随即参加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当日下午15时前结束。考生体检当日需空腹参检,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注意个人卫生;考前不得饮酒,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
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听力、外科等能当场作出体检结论的体检项目,当场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参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现场主动提出申请并于当日进行复查;化验类项目体检结果每日下午18时后在体检医院张贴公布(也可在7月6日,关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统一公布的其它项目合格且化验类合格考生考生号,考生号不在此公布之列的考生为化验类不合格),请广大考生留意查看,其它项目合格仅化验类项目不合格考生,可于7月8日上午7:00至8:00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未按时参加复查的考生视为放弃。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病史调查表》,在体检时如实向各科室医生反映“病史”,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凡因隐瞒病史而被军队院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面试体检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进行发布,请考生及家长每日关注。各设区市考生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