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社团不许恋爱 部分社员感到“压力山大”


来源:合肥家教网 日期:2012-10-19

 “大学生通讯社(以下简称学通社)记者不许挂科,不许兼职,不许恋爱,不许退社(提前)。”近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微博)学通社指导老师陈戈在新学期提出“四不许”原则,如此严格的要求,让部分社团成员感到“压力山大”。

  老师:我是为了学生的发展

  这条引发热议的新规是在今年的学通社例会上,由校报指导老师陈戈宣布的。陈戈表示,颁布禁令的初衷是为了学生能够在校报这个平台踏实做事,心无旁骛。“大学生在加入社团组织之前应该是认真考虑好的,认识到自己需要什么,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退社是懦弱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既然选择加入学通社这个组织,就应该一心一意做好新闻工作。兼职、恋爱会占用学生许多时间,做一件事要么不做,要么尽全力做好,当然恋爱主要是针对社团内部的恋爱行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在做好新闻工作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学习。”陈戈向记者这样解释“四不许”原则的由来。

  热议:可以理解但不支持

  该规定在微博上发布后,引起校内外的热议,有人觉得过于严格和死板,有人却觉得犹如及时雨。网友“guanzhu小方”在微博评论:“‘不许恋爱’和‘不许退社’提的有点‘过火’,大学恋爱和社团进退是学生的自由选择,该指导老师应该从更深层次的方面找学生‘闪进闪退’的原因。”

  武昌理工学院(微博)的袁莲华曾是该校大学生通讯社的一员,“学生组织是一个锻炼自己的平台,在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社团能够提升自身能力。我支持四不许原则,这些要求虽然严格,但并不过分。”

  该社社长杨保华则说:“不许退社这一点是很实在的要求,新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写一两篇稿子就退不利于学生的业务学习。”但对于“不许恋爱”这一点,他有些难以理解:“谈恋爱确实会耽搁时间分散精力,可是成年人应该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家长(微博)张先生则表示,大学生在年龄上已是独立的了,谈恋爱、兼职应该是自由的。在中学时代,学校都有一些禁令保证学生的行为规范,但在大学,仅凭学生的自觉性很难做好事情,可老师不能强迫学生的选择。
 

编辑者:合肥家教合肥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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